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不退还所交费用 | ||||
来 信 人: | 某个刚毕业的初三学生 | 来信日期: | 2016-08-15 | 信件编号: | 201608150958076302 |
信件内容: | 7月5日,工贸的一位老师来我们学校招生,我们交了700元的费用,当时还说如果你选择去其他学校,费用是可以退还的。现在我不想去工贸了,联系这位老师,态度很坚决说不可以退,还说想退钱,想得美。再到后面就联系不到这位老师了,我想请问,一个老师的态度决定了一个学校的态度,工贸学校是这样一个不讲信用的学校吗,就一句不可以退还就解决了所有问题。据我所知,有很多学子现在都不想去工贸读了,都是以同样的方式解决的,我想请问你们的责任心何在,请问校领导打算怎么解决这件事!!! |
处理情况: |
待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