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准生证及产假问题咨询? | ||||
来 信 人: | surnames | 来信日期: | 2016-08-12 | 信件编号: | 201608120105587301 |
信件内容: | 1.请问现在生育一孩时准生证哪里办理?如果不用办理怎么报销生育津贴? 2.通过查阅资料,显示福建产假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是不是宁化的企业必须遵守,如果不遵守应该哪里投诉?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卫健局 处理时间:2016-09-05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您好!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均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如果你需要生育服务证的话,可以叫计生办人员给予办理。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符合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180天,如果单位没有执行,你可以到人社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