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宁化近期流浪狗较多,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早定期处理 | ||||
来 信 人: | 陈 | 来信日期: | 2016-08-11 | 信件编号: | 201608110859438670 |
信件内容: | 宁化近期流浪狗较多,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早定期处理,以免影响市民的出行!另外很多养狗人士遛狗不带狗带,狗在发情时容易对市民造成危害,请有关部门加强这块的管理,长期不懈的进行管理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2016-08-2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实施城区长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翠江镇、社区居委会(村)和有关单位要及时发现和制止辖区居民、单位职工违规饲养禽畜犬,并责令其限期处理完毕。对在限期内未改的,应报告公安局、城建监察大队,县公安局、城建监察大队应依据《宁化县城区限制养犬管理规定》进行查处。”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根据《城区限制养犬管理规定》职责要求,和县公安局、翠江镇政府、城郊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禁止违章养犬专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