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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出租车宰客
来 信 人: 来信日期: 2016-07-28 信件编号: 201607280503082549
信件内容:

你好!本人7月26日晚19:00左右乘坐闽GT0591牌出租车,从龙门桥头到新桥中心,司机收双倍的价格!请出租车公司给予回答!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交通局
处理时间:2016-08-0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你好!根据投诉情况,我局执法大队人员立即根据车牌号联系到当班出租车司机,对此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当即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书写保证书交于执法大队保管。期间,司机亦认识到该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影响,并表示绝不再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