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这样的党员以违背了党的宗旨 | ||||
来 信 人: | 李太云 | 来信日期: | 2016-07-28 | 信件编号: | 201607280130425092 |
信件内容: | 河龙乡高阳村现在职党员村支书记李xx严重违反党章党纪,从事迷信活动从事事务有,帮逝世者家扎灵堂,还有纸房子(阴间人住的房子)每次收费1000一2000元,像这样的党员以违背了党的宗旨,今年三月组织人员去河里毒鱼,常常在高阳村赌博,这样的人可以当书记吗?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河龙乡 处理时间:2016-08-0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经调查了解:1、高阳村党支部书记李太云偶尔协助过岳父黄中元帮逝者扎灵堂,做纸房子,但他本人从未收取费用,经教育,其本人承诺今后不再参与此类活动。2、经调查,他本人从未组织过人到河里毒鱼。3、到公安部门了解,他本人不曾有过因赌博而被公安部门处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