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退休教师工资待遇 | ||||
来 信 人: | 退休教师 | 来信日期: | 2016-06-14 | 信件编号: | 201606140527252088 |
信件内容: | 2015年下半年退休的教师不但没有享受到教师原本应有的退休待遇,而且只是工改前工资的85%或90%,这样比前两年退休的教师(同等教龄同等工资级别)每月少近300元。有关部门承诺2016年1月份会按工改后的工资重新核算,但到现尚未落实。请有关部门引起重视,给予兑现!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教育局 处理时间:2016-06-2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目前,退休教师工资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社〔2015〕275号)执行。经咨询县公务员局工资股,我省尚未出台工资重新核算的文件。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请具体咨询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6821293。(教育局人事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