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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64岁孤寡老人能否享受低保或五保
来 信 人: 孤寡老人 来信日期: 2016-04-20 信件编号: 201604201007331719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淮土桥头村民,今年64岁,因家庭因为至今未婚,无子女.靠打些零工为生.住房为父母留下的一间泥土瓦房,向我这种情况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吗?谢谢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民政局
处理时间:2016-04-2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孤寡老人”网友: 您在《宁化在线》“民意直通车”栏目提出《64岁孤寡老人能否享受低保或五保》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有关规定,凡持有我县常住户口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265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凡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可以申请特困人员供养。若符合政策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并组织村民代表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如有疑问,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咨询。县民政局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