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司法局退休干部唱歌扰民 | ||||
来 信 人: | 邻居 | 来信日期: | 2016-04-15 | 信件编号: | 201604150543285842 |
信件内容: | 司法局某男退休干部住司法局宿舍174号2幢4楼,经常使用扩音音箱唱歌,一唱就几个小时,致使我的孩子难以静心读书,真是苦不堪言。请求制止其使用音箱扩音污染环境扰民行为。 知道他名字而不公布,是想给他点面子,只希望解决问题。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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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司法局 处理时间:2016-08-25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我局工作人员已经向周围邻居了解了详细情况,该男子唱歌之处属于民宅不属于司法局宿舍,且唱歌时间并不是休息时间,司法局无权干涉。同时工作人员跟该唱歌男子进行了沟通,该男子表示会尽量不影响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