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办事效率低,几年了泗竹坑小区土地证还没给办理 | ||||
来 信 人: | 拆迁户 | 来信日期: | 2016-03-24 | 信件编号: | 201603241115014473 |
信件内容: | 何时能办理,请给答利息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自然资源局 处理时间:2016-04-01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泗竹坑业主:你好! 2015年5 月6日,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建公司)使用翠江镇中山村泗竹坑国有存量土地29362平方米,作为泗竹坑南片安置小区地块建设用地。该安置小区规划分二期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84366.92平方米,规划建设15幢商住楼,建设周期为5 年。2015年10月,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我局经调查后将已经建设的1-3号楼登记给县城建公司。 现该安置小区拆迁户要求分户办证,根据规定,该小区土地属于各业主共同使用,各业主土地分摊面积=小区土地总面积÷小区总建筑面积×各户建筑面积,由于目前该小区竣工验收的只有一期1-3号楼,部分商住楼在建,部分商住楼尚未开工,退红后土地总面积、总建筑面积均不确定,无法对小区土地面积进行准确分摊,现我局正与县城建公司沟通、核实小区相关数据,待明确相关数据并收回原颁发给县城建公司土地证后尽快给予分户办证。 县国土局 201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