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山东问题疫苗?(宁化有没有问题疫苗存在) | ||||
来 信 人: | 宁化全县儿童家长 | 来信日期: | 2016-03-21 | 信件编号: | 201603210821583713 |
信件内容: | 山东问题疫苗,大量未经冷藏的疫苗类产品流入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山东,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宁化卫生主管部门有去全县各乡镇疫苗接种点彻底查核下吗?宁化有没有问题疫苗存在,请宁化卫生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免引起社会恐慌。(人命关天,是大事,不能马虎)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卫健局 处理时间:2016-09-1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您好!二类疫苗属于自费疫苗,是一类疫苗的有益补充,由卫生部门向公众推荐使用,同样也能有效的预防控制传染病。二类疫苗严格遵循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实行疫苗接种工作。二类疫苗收费根据闽价医〔2012〕7号《福建省物价局、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苗价格管理的通知》、[2014]229号《福建省物价局、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苗价格管理的通知》执行。儿童家长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接种二类疫苗。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的政策,严格实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严格遵循二类疫苗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也诚挚的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针对山东公布疫苗案线索,我县根据要求对二类疫苗进出库情况进行摸底,全县16个预防接种单位均未向山东疫苗案及下线疫苗经营人(福建宁德陈姜霖、福建晋江陈荣强)购进疫苗。 3月至6月期间省市县药监等部门对我县疾控及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了多次监督检查,均无非正当渠道采购的疫苗,所用二类疫苗均由具备资质的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按冷链要求配送疫苗,并提供相应疫苗的批签发合格证明。接种单位严格按冷链要求储存保管,保证疫苗的安全有效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