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二胎 | ||||
来 信 人: | 小李 | 来信日期: | 2016-02-25 | 信件编号: | 201602250952368755 |
信件内容: | 我非婚生育一孩子,现不我和在一起。现我和老公已生育一孩,现在二孩政策出来,象我们这种情况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吗?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卫健局 处理时间:2016-03-11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一对夫妻已有两个子女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县卫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