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宁化纪检委科级干部廖福东目无党纪国法 | ||||
来 信 人: | 黄云晖 | 来信日期: | 2014-01-25 | 信件编号: | 201401250154539290 |
信件内容: | 宁化纪检委科级干部廖福东,明知违章扩建是违法行为。 带头自家扩建几百平方米房屋,有的已经交了罚款, 有的第一层土地超建来不及交罚款, 多处违章扩建。在群众中影响极大。 当官的就能违法乱纪 。 请上级部门查清此事!请媒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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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不指定部门 处理时间:2014-01-25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城市管理局 部门处理, 于 2014-01-31 之前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2014-01-27 处理状态: 处理中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2014-01-27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我队收到宁化在线民意直通车群众信件,反映宁化县纪检委科级干部廖福东“明知违章扩建是违法行为,带头自家扩建几百平方米房屋,有的已经交了罚款,有的第一层土地超建来不及交罚款,多处违章扩建”的问题,我队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廖志诚(廖福东父亲),房屋座落于小溪居上进路56号,于1987年对旧宅部分进行改建,占地面积59.57㎡,1992年加层,总层数4层,建筑面积248.62㎡,2013年廖志诚申请该房屋产权登记,县房地产管理所于2013年8月30日发放了房屋产权证(宁房权证字第20131350—1号)。廖志诚又于2010年申请旧宅另外部分危险住房改建,当年6月1日,县城建局批准其危房改建(宁建规〔2010〕6号),批准建筑占地182.7㎡,建筑层数三层半,建筑面积639.5㎡。2013年廖志诚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县房地产管理所于2013年8月30日发放了房屋产权证(宁房权证字第20131349—2号)。 从房产权证上看,房屋所有权人为廖志诚、徐翠英(廖福东父母),不是廖福东本人;2010年危房改建的建筑层数为部分4层(三层半),总建筑面积635.55㎡,小于批准建筑面积。县国土局、县房地产管理所对廖志诚在上进路56号1987年旧房改建和2010年危房改建的土地和房屋均予以依法登记,属合法用地和房屋建筑。经实地勘察,上进路56号房屋没有后续违法建设和违章搭盖行为,信访人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