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退宅还耕补助标准问题 | ||||
来 信 人: | 曹某 | 来信日期: | 2016-01-12 | 信件编号: | 201601120905039699 |
信件内容: | 我们是曹坊镇滑是村民,我家的老宅基地,受乡村干部劝说,用推土机恢复耕地,才拿到一点小钱,按上级补助听说5万一亩,这些钱到底是去哪里。。。。。。。。请乡村二级把这笔资金去向公开给我们。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曹坊镇 处理时间:2016-02-1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监督,针对网友提到退宅还耕资金使用问题,经了解答复如下:上级按6万元/亩补助给村委会,其中部分资金用于项目设计招标(省标准)即6000元/亩按省设计招标,部分资金补助给农户(各村根据项目实施的难易程度,按空地面积30元/㎡、宅基地面积50元/㎡给予补助,原则上补助标准不超过3.3万元/亩)、部分资金(约1万元)为村级项目启动资金,用于请钩机拆旧、复垦及整畦支出;剩余部分资金(约1万元)用于项目初验至终验期间引水沟渠、田间便道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以及补偿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些老百姓不可预见的其它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