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东方花园扫地路灯的问题 | ||||
来 信 人: | 东方花园业主 | 来信日期: | 2016-01-10 | 信件编号: | 201601101057107836 |
信件内容: | 东方花园垃圾成堆,是不是我们交的水费里没有垃圾处理费。晚上没有路灯,电费里没有公摊的电费。千多人的小区,交的各种费用应该不少,怎么居委会都不要叫人来扫。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翠江镇 处理时间:2016-01-12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您好,据我镇工作人员调查了解,东方花园环境卫生、路灯等管理是由小区物业负责,因部分业主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经营困难,现已解散。现业主委员会正积极与物业公司洽谈,争取早日引进物业公司,我镇和居委会也将加强协调处理。另请广大业主积极主动缴纳物业费,参与小区环境卫生治理,共同将东方花园打造成一个美丽和谐的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