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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销售过期食品如何处罚
来 信 人: 驾驶员 来信日期: 2015-11-10 信件编号: 201511100816093622
信件内容:

11月4日,贵局工作人员在宁化东门加油站便利店检查发现该店销售过期食品,并且已现场拍照取证,请问对该站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2015-11-17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感谢您对食品工作的支持,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