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县体育馆篮球场为什么收费? | ||||
来 信 人: | 运动人 | 来信日期: | 2015-11-05 | 信件编号: | 201511050856388665 |
信件内容: | 想了解下县体育中心的篮球场属于什么性质的设施?如果是公共设施,为何还要收费?老百姓纳税建设起来的场馆,为何还要付费使用?如果不是,为何不建设公共开放的场地供市民活动?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文广局 处理时间:2015-11-0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感谢网友对体育中心工作的关心。体育中心是我县大型公共体育设施,是广大市民健身锻炼的重要场所。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二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体育设施经营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维护公共体育设施、确保场馆正常使用和运转,体育中心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低收费。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室内篮球场按包场定额收费。室外篮球场分白天、晚上两个时段按县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减半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体育中心公示),试行一年;体育中心所有收入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达到‘以馆养馆,自求平衡’”。(宁化县体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