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办理准生证 | ||||
来 信 人: | 风雨 | 来信日期: | 2015-10-15 | 信件编号: | 201510150120137866 |
信件内容: | 女方无兄弟只有一个妹妹,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但是夫妻俩都在企业上班,请问 可以办准生证吗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计生局 处理时间:2015-10-21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你好,《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妹,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子女,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所谓的农村人口,《福建省农村人口生育政策适用规定》(闽人口发〔2011〕119号)第一条规定:“户口登记地址为村民委员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所称的农村人口,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除外”。根据以上规定,若你夫妇俩在国有企业上班,就不能批准再生育。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