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城南乡水口村一村民毁林地 | ||||
来 信 人: | 农民 | 来信日期: | 2015-10-06 | 信件编号: | 201510061056486113 |
信件内容: | 我村下岭段有一村民私自毁林自建猪场。污水任意排放。请有关部门严查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林业局 处理时间:2015-10-1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感谢网友对森林保护的关心。经我局调查,城南乡水口村下岭段现有养猪场2座,建于2012年3月,场地属于村民兰天金的自留地、旱地。其中一座在今年5月19日洪灾中因山体滑坡,受损较严重,兰天金拟进行修缮。因此,没有发现兰天金新毁林建猪场现象。对污水乱排问题,兰天金表示将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建沼气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