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生态林补偿款 | ||||
来 信 人: | 老百姓 | 来信日期: | 2015-10-02 | 信件编号: | 201510021145435246 |
信件内容: | 领导们好,关于河龙高阳村我们二三十户的自留山,在前七年在我们不知情况下村委会跟林业站把我们自留山改为生态林,关于这生态林的补助款每年都有下拨下来当管理费用,为啥这些年我们山主没看到那费用,望贵单位严查这款到底流入了谁的口袋。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林业局 处理时间:2015-10-1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河龙乡高阳村生态公益林是2002年根据国家生态公益林区划规定进行区划的。国家自2003年起对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分为护林员管护工资和村级补偿款。2010年起生态公益林补偿分为护林员管护工资、村级补偿款和林农补偿款,开始对林农进行补偿。河龙乡高阳村自2010年起对本村林农按全村生态公益林实际面积应得的补偿款平均分配,补偿款由县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入林农账户。高阳村委会表示,从明年起对自留山被划入生态公益林的林农补偿款,拟按被划入的实际面积重新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