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医院挂号费收费标准 | ||||
来 信 人: | 百姓 | 来信日期: | 2015-09-07 | 信件编号: | 201509070424424437 |
信件内容: | 一直不知道医院挂号费是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同一医院、同一科室、同一位医生的两次的挂号金额怎么是不一样的呢?有时是16元,有时是25元。虽然钱不多,但是很疑惑。求解。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医院 处理时间:2015-09-0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首先感谢这位网友对医疗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是一位医务工作者,对这位网友提出的医院门诊诊察费问题,我可做些解释共网友参考。 据我核实,医院对每个医生都设置与他本人职称相对应的个人工号,按个人工号进入后,界面可出现本人及以下职称的诊察费价目表,医生应根据自己的职称选择相对应的诊察费,也就是说医生只能少收,而不可能收取高于他本人职称相对应的诊察费,这点网友们尽可放心,出现这位网友的情况可能是医生看错了或者是医生把自己的职称给降低了。 医院自2013年2月1日执行药品零差率以来 ,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公立医院的门诊诊查费分别进行过三次调整: 主任医生2013年2月1日前6-7元、2013年2月1日后25元、2015年6月1日后20元、2015年9月1日后45元; 副主任医生2013年2月1日前4-4.5元、2013年2月1日后20元、2015年6月1日后16元、2015年9月1日后35元; 主治医生2013年2月1日前2元、2013年2月1日后15元、2015年6月1日后13元、2015年9月1日后25元; 住院医生2013年2月1日前1.5元、2013年2月1日后10元、2015年6月1日后10元、2015年9月1日后18元。 各位网友: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发明医改组(2015)17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普通门诊诊查费的通知》,文件主要精神是对调整后的价格医保给予报销18元。所以今后凡是有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到医院就诊时一定要带上社会保障卡就诊(社会保障卡未做出来的可携带农合证),就诊后应将医生开的检查单、治疗单、处方单等前往门诊收费处进行收费,你就可在发票上看到医保给予报销18元,否则就不能享受到医保给予的好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