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淮土镇政府选举不作为 | ||||
来 信 人: | 淮阳村人 | 来信日期: | 2015-08-24 | 信件编号: | 201508241252407648 |
信件内容: | 以赌为生,称宁化县淮土镇淮阳村的赌王刘善攸(居民身份证的姓名)在2010年村委换届时以拉帮结派贿选当选村主任一职,在2009年刘善攸被宁化县开设赌场罪判处1年,然而2015年这次村委换届时因违反党委政府文件的七不准该人不能参选报名,又以添名的方式得选票(428)票,(有同音字、错别字的选票在内)当时有村民代表向选委会的刘发水、黄运伙还有挂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黄发芳,镇包村干部张声辉等。不但没有制止反而他们认可不知他们得到刘善攸的什么好处给予包庇,望政府规定的七不准得到落实,给淮阳村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一个说法。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淮土镇 处理时间:2015-08-25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首先,感谢善意的群众对我镇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这次淮阳村委员会选举在镇指导组的指导和村级换届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办〔2015〕47号)精神及镇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在工作中做到依法周全,尽最大努力实现公平公正。在淮阳村投票选举中,刘善攸未报名参选村主任,为非正式候选人,在正式投票选举时,群众添票刘善攸得赞成票428张,整个投票过程中,每个投票点配了村3名、镇2名、干警1名的工作人员,组织、监督整个投票过程,镇、村工作人员能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有序组织选民投票选举,选民对整个投票过程表示认可,选举有效。因刘善攸属于非正式候选人,镇里将其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及其当选资格是否有效,上报县有关部门审查和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