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申请底保要什么条件 | ||||
来 信 人: | 上网 | 来信日期: | 2014-04-10 | 信件编号: | 201404101154449262 |
信件内容: | 申请底保要什么条件?居民可以申请吗?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民政局 处理时间:2014-04-16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凡是本县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城乡低保待遇。 一、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年人均收入1900元。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人均收入360元。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中具有法定赡养或抚(扶)养关系的人员。包括: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