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溪源水库污染及无证开采 | ||||
来 信 人: | 熊杰 | 来信日期: | 2014-04-08 | 信件编号: | 201404080335515290 |
信件内容: | 位于济村乡溪源水库沿河至县城河段,因溪源水库无证开采铅锌矿业及污水无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水库,导致下游河水重金属污染,开采至今已7至8年,无任何政府人员出面处理。。。忘有良心的政府人员,抓紧处理,依法办事。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济村乡 处理时间:2014-04-16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熊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信件,我乡高度重视,并责成乡分管领导、企业站工作人员,到实地查看。 经查,一是关于无证开采方面,该企业证照齐全,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500002010113210084336,有效期到2022年9月29日;二是废水排放方面,宁化县环境监测站多年来一直对该企业进行跟踪监管,最近一次于2013年12月4日,到该企业对废水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其结果如下:铜0.0041mg/L、铅0.002mg/L、锌0.013mg/L、镉0.0002mg/L,废水达标排放;尾矿放射性结果在国家标准指标范围内(详见闽环辐[2013]监382号),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无您所说的无证开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感谢您为我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请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济村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