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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药品过期!
来 信 人: 愤怒 来信日期: 2015-07-19 信件编号: 201507190412105150
信件内容:

周四到县医院看病拿药,今天一看用了居然发现药品过期两个多月了!太震惊了!太愤怒了!对病人也太不负责了!请相关部门查处!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食品药品监督局
处理时间:2015-07-2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好!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能否烦请将过期药品以及有关票据、病历等带至我局,以便了解情况。谢谢您的支持! 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