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翠江镇中山村承诺的买米钱 | ||||
来 信 人: | 卡卡 | 来信日期: | 2015-06-30 | 信件编号: | 201506300859426132 |
信件内容: | 翠江镇中山村村委会在刚开展征地工作时,曾经承诺中山村被征地村民,征地后每户每人家里有分发买米钱,几年过去了,翠江镇其他村已经兑现了,而中山村迟迟没有兑现,现在中山佳苑的店面也是中山村的,这些财政收入也没有公示于众人。请有关政府部门查明情况,督促中山村尽快兑现。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委办 处理时间:2015-07-16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翠江镇 部门处理, 于 2015-07-23 之前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翠江镇 处理时间:2015-09-06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中山村工作的关心。由于历史形成原因,翠江镇四个村乃至各个小组关于征地款分配方式各不相同。中山村征地款分配由最初村4组6分成至村3组七分成。村所得部分用于基础设施投资、村部运转及部分困难村民补助等公共支出。自2003年来,为了支持城市建设,还利于民,中山村征地除集体土地外每平方100元只收取2元管理费,其余都返还小组分配,村所得部分大都用于中山嘉苑等投资。产生利润目前除维持村部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及其他公益事业。至于其他村,比如双虹等,目前仍延续村20%以上,组80%以下分配方式,因此有征地补偿粮米之说。至于中山嘉苑店面因按合同尚未交房,村正积极组织对外公开承租,产生效益后将以合适方式反馈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