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5.19水灾受灾房屋补助 | ||||
来 信 人: | dffsa fds fa | 来信日期: | 2015-06-29 | 信件编号: | 201506291215523543 |
信件内容: | 我有一泥木结构老房在5.19水灾中有进水,楼顶也漏水,经乡村两级领导实地勘察,确属受灾成为危房,也同意拆除修善。好像这次受灾房屋重建,政府有补助金、保险也有相应的陪偿。不知道这要怎样申请,跟哪个部门联系。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民政局 处理时间:2015-07-01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果您唯一居住房屋因受“5.19”特大洪涝灾害倒塌或成严重危房(由县住建局组织鉴定,达到C级以上危房),需要灾后重建,您可以向所在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有关部门确认,符合重建补助政策有关规定的,政府将按政策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 政府对农村居民住房实行了统一财产保险,您可以本人直接或委托所在村委会、乡镇民政办向财险公司报灾,由财险公司派员前往查勘,财险公司将按照《农村住房保险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根据您住房受灾损失程度予以是否理赔。 县民政局 201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