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在哪里办理居住证 | ||||
来 信 人: | 居住证 | 来信日期: | 2015-06-29 | 信件编号: | 201506291023092202 |
信件内容: | 根据县委《关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措施》文件精神,1在本县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工作(暂住)一年以上,或缴纳一年以上医保、社保的各类人员。2在本县兴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投资业主,在本县购买住房或店面的各类人员,可以办理居住证。派出所说在居委会办,居委会说在派出所办,请问县委办,到底在哪个部门办理居住证?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委办 处理时间:2015-06-30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公安局 部门处理, 于 2015-07-03 之前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5-06-3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居住证办理制度目前仅在我省部分县市进行试点,尚未全面铺开。目前,只能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需要材料: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3、来本县工作的,须提供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或聘用合同;4、来本县创业的,须提供所创办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证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4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