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西门养猪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 | ||||
来 信 人: | 老百姓 | 来信日期: | 2015-06-21 | 信件编号: | 201506210945126327 |
信件内容: | 在西门公租房后面(介于新开通的由中环北路分别通往翠华小区及锦绣华庭的两条路之间),有一个养猪场,就离公租房(新建)不到100米,猪场散发、传播出来的猪屎味和猪骚味,一阵阵,浓烈而熏人,严重影响周围住户的生活空气和居住环境,甚至在这一带散步都受这种味道的熏逼,使人无法正常生活。我想,养猪场应该离住户远一些吧?请环保局给予答复。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环保局 处理时间:2015-06-2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5月中旬锦绣华庭部分住户到县信访局反映周边猪场问题,县领导已明确了处理方法。一、该养猪场未经批准建设,猪舍属城市建设违章建筑,由相关权力部门处理;二、该养猪场已列入我县今年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拆除对象之一;三是养殖污染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