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投标前缴纳农民工工资问题 | ||||
来 信 人: | 王非 | 来信日期: | 2015-06-21 | 信件编号: | 201506211131033758 |
信件内容: | 宁政文(2015)92号规定 :1.县外工程投标单位投标前应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违反了省、市有关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规定。不禁要问:省大?市大?还是县大?县里是否有权废除国务院、省、市文件权力。2.。宁化县政府自认为保护了本地企业,但如若各县都出台同样无知文件。又保护的了谁?不让外地企业进来,本地企业又如何走出去?宁化企业若都只在本地施工又如何做大?3、.国家三申五令政令畅通,为何宁化县政府还如此封闭?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政府办 处理时间:2015-06-23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人社局 部门处理, 于 2015-06-26 之前处理完 |
答复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