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生育间隔 | ||||
来 信 人: | 张真 | 来信日期: | 2015-06-11 | 信件编号: | 201506110715182736 |
信件内容: | 2010生了第二胎,间隔时间不到5年,交了罚款,没领到清理证,以后还要罚款吗?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计生局 处理时间:2015-06-1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12年12月20日前违反生育间隔期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按标准征收清楚的,以后不再征收。缴纳社会抚养费后计生行政部门会出具全省统一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当事人应妥善保管的征收发票,全县没有使用你提到的所谓清理证。2012年12月20日后,符合再生育的对象,全省取消生育的间隔期。(县卫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