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农村土坯房重建有补偿吗? | ||||
来 信 人: | 淮土人 | 来信日期: | 2015-06-10 | 信件编号: | 201506100540111973 |
信件内容: | 5。19洪灾至我的土坯房受损严重,想重建,是否有补偿?(听说江西有)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住建局 处理时间:2015-06-1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根据宁委办[2015]61号文件规定:集中重建户、分散重建户、购置新房户均享受省、市地灾搬迁、民政重建、造福工程等灾后重建资金补助,不属地灾搬迁户的由县按省地灾搬迁户标准给予补助。集中重建户、购置新房户在享受省市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县级再补助每户1万元,特困户每户1.5万元。购置新房户在集镇所在地或县城区内购买一套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普通新建商品住房(含限价房)的,除享受省市县补助及县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需求的优惠政策外(农村享受250元/㎡),县级再给予每平方米150元补助。补助资金按重建进度由乡镇制定具体发放办法。每户只能享受一类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