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这样算准能违法吗? | ||||
来 信 人: | 驾驶人 | 来信日期: | 2015-05-29 | 信件编号: | 201505291156365558 |
信件内容: | 本人为宁化人,长期在外生活,于2015年5月借一朋友的汽车于城区中山路驶住永辉超市,由于不知道从新桥路往东街路方向有禁止左转的规定(好像2015年以前都没有这个规定),在车辆经过黄色单实线后进入东街路路口时发现有禁止左转的标志时,马上停车驶回新桥路,车辆实际没有进入东街路,请问公安交管部门,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违反交通安全法?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5-06-04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您的行为已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禁令规定,同时也妨碍了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请您在经过路口时,注意路边标志和地面标线,实线不能压线超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