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旺鑫餐馆赚黑心钱 | ||||
来 信 人: | 旺旺12345 | 来信日期: | 2015-05-24 | 信件编号: | 201505241200497480 |
信件内容: | 闽赣义乌小商品城右侧十字路口处(蓝天商场旁)那有一家叫旺鑫餐馆的老板太恶心了,在5•19特大洪水那天,全县停水停电,老板却趁着大家有难还私自涨价,而且涨得太离谱了,辣包子平时两块钱7个,那天却涨成一块钱2个,炒粉平时2块钱一大碗,那天要6块钱,一小碗,没有一点爱心,赚黑心钱,以后再也不上她家吃早餐了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物价局 处理时间:2015-05-30 处理状态: 处理中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物价局 处理时间:2015-05-3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你好!你所反映的价格为市场调节价,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请消费者货比三家,选择适当的商家进行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