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路边收停车费,太让人愤怒了 ,到底有没人管 | ||||
来 信 人: | 公平 | 来信日期: | 2015-05-05 | 信件编号: | 201505050551201856 |
信件内容: | 请几个老人家拿着所谓的 文件一停车张口就是三块钱,还不负责保管,不给发票,我 想问下天下这样的 事情和 强盗有什么区别?自家门口马路上天天这样收还不给保管真是怄气!!公共资源怎么成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就行前面网友所说的: 一,合法性,关系国计民生的收费规定是否有召开听证会,是否交人大政协审议通过。二,合理性,广大市民依法纳税,政府是否应该向纳税人提供基本的市政设施和服务,如免费公园、公厕、公路含停车位。三,公平性,城区这么大,为什么人少的地方不要交费,人多的地方要交费。四,正义性,国家资金修建的公路归全民所有,在自己的地盘上停车凭什么要交费。五,安全性,收费人员是否会和车主发生冲突,口角斗殴或拦车被撞死撞伤。六,效益性,收到钱是否有如数上交,是否够发收费人员工资,钱的去向。七,风险性,车辆被损坏或被盗收费单位是否要承担看管不力的赔偿责任。 希望有管部门给个解释是否存在腐败,我 相信习大大的 天下你们再这样拿下去一定会出事!!!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2015-05-07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感谢网友对城市管理的关心。城区停车位建好后,部分车主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致使公共停车位无法周转,极大影响了市民办事停车需求。为提高城区路边公共停车位的使用周转率,方便群众停车办事,根据2014年4月18日宁化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城区北大街、中山街、南大街、新桥路、江滨路、龙门路、中环路等主街道路边停车泊位实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经县物价局批准(宁价【2014】24号),收费标准为1小时以内1元/辆•次,每超过1小时增收1元/辆•次,收费时间为每日7:30-22:00.请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