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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请纪委跟踪下教育局招标工程。
来 信 人: 小包 来信日期: 2015-05-04 信件编号: 201505040155268299
信件内容:

大家都知道,每到假期每个学校工程都很多。

在2015年4月30日晚10点许,宁化教育网连续出现了8则招标公告。(大家都可以去看看)

都是属于50万元以下工程,而在第4大栏,4.1处,写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4 30日至2015 5 2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地址:宁化县党校综合楼204室) 购买招标文件;

可能大家还没发现蹊跷。

公告发布于,4月30日晚上10点半,第二天即5月1日,而购买文件日期终止于5月2日。

5月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购买招标文件的公司均放假。而只有4月30日才能购买。而公告确在4月30日晚上10点半发布。

我想请问下,此中间是否有其余原因?

请教育局给个答复,请纪委参与此次招标。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教育局
处理时间:2015-05-04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首先感谢网友“小包”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现对招标公告发布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1.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规定》(宁政〔2011〕5号)“凡造价在10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或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直接选择或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我县具备承担项目能力的建筑业企业为项目承包人。”我局为使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平、公开,根据《宁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化县学校小额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宁教监〔2010〕4号)规定,对30-100万元的零星改造项目一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实施,开标时同公开招标方式一样,邀请评委专家评标,纪检监察现场监督,评标办法采取“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2009〕16号)”,公平公开确定中标人。2.关于公告发布时间的情况。零星改造项目业主为各相关学校,相关学校已按要求在本校校务公开栏中发布公告,我局为加强监督,增加透明度,对这些学校的招标公告集中上网公示。招标代理公司拟定的招标公告,在4月30日下午集中发布到“宁化教育网”后,发现公告内容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购买标书),我局工作人员就公告内容与代理机构沟通修改后,在晚上10点多重新发布,故网站上体现的发布时间为晚上10点半。3.关于购买标书时间的情况,福建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告发布后,5月1日至5月2日均有安排人员值班,县内建筑企业在5月1日和2日持邀请函到该公司可以购买标书,不存在无法购买标书的情况。(宁化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