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咨询 | ||||
来 信 人: | 潘忠明 | 来信日期: | 2015-03-26 | 信件编号: | 201503260924376238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宁化交警大队长;我是一个地道的安远农民,一家老小都靠种烟.种稻为生,去年农历23,自己驾驶摩托车载二人,被宁化交警甘某等人扣摩托车驾驶证,理由;无牌,超载一人,罚款400元,随后我到交警接受处理,说吊销驾驶证,但我也按照规定接受处理,但是我正在办理小车驾驶证,刚并证,小车培训驾驶证没拿到,没过关,要补考最后一科目,所有款项都交了,也正要补考,白白花掉几千元,被告诉二年以后才可以考.所花的钱就冤枉花了,请问大队长,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交通法规条款有否规定,按理我连小车驾驶证都没拿到,哪里存在扣小车驾驶证,我是一个农民,赚钱很难,请您帮我解决.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5-03-27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感谢您对宁化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了解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中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根据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您需要等待2年后才能到交警部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