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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教育局:不要让老教师年轻时流汗,年老时流泪。
来 信 人: 教师 来信日期: 2015-03-16 信件编号: 201503160420545148
信件内容:

    老教师从几十元工资领起辛辛苦苦工作几十年,好不容易绩效工资高了一点,可是教育局下文绩效工资按683元平均考核,理由是老教师年龄大了,工作没有干年轻人那么多,所以不能按职称考核发放,使不少老教师不仅拿不到应有的绩效工资,连平均数都拿不到,严重伤害老教师的利益。请问教育局,绩效工资不按职称考核发放是什么依据。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教育局
处理时间:2015-03-17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奖励性绩效发放工作,县教育局根据国发办[2008]133号以及闽政办[2009]113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的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出台了《宁化县中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宁教〔2013〕170号),再由学校结合本校制订考核分配方案进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主要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教育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