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没有停车位怎么可以强行收费 | ||||
来 信 人: | 城东二期住房 | 来信日期: | 2015-02-11 | 信件编号: | 201502111145412361 |
信件内容: | 城东二期物业为什么没有固定停车位的情况下住房的小车停在小区内要收费,没有交费就不能进。我们自己的小区不是跟物业租的,物业说是物价局审批的。为什么。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物价局 处理时间:2015-02-12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城东二期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我局是根据三明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以宁价[2014]7号文进行批复的。三明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是:小车:地下车位4元/辆.次;隔夜8元//辆.次。地面车位5元/辆.次;隔夜10元//辆.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