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查问题 | ||||
来 信 人: | 张先生 | 来信日期: | 2015-01-12 | 信件编号: | 201501120345492344 |
信件内容: | 宁化县旅游局有关领导偏袒天鹅洞风景区景区经理官美珍,纵容其贪污景区财物,1.利用自身是景区经理的身份,安排自家年迈的父母来景区领取临时工工资。2.利用评比绩效工资的权力对手下员工收受好处,要求员工逢年过节要送礼物,否则在工作上百般刁难。3.景区船桨原来请人制作工资是13元,她利用自己的权力,将制作船桨工作揽给自己父亲,每把工资提升至22.5元。4.公开要求景区导游去酒宴陪酒,如果不去就利用绩效工资威胁。5.生活作风严重淫乱,与多名有家庭的男人有不正当关系,经常在景区公开留宿男人,给景区造成不良影响,并鼓励和拉拢介绍景区女员工给社会上的人认识。景区目前收回县里管理经营,请问能容忍这样一种行为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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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文旅局 处理时间:2015-06-24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1、首先,感谢网友们对天鹅洞景区的监督与支持。 2、1月13日我局会同天鹅洞风景区管理处已组成专门调查小组,就网民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束后,将及时向网友及社会公众反馈调查结果。 3、官美珍同志父亲多年来都是景区节假日临时聘用的老船工。其母亲不是景区临时工,景区工资表中未列其工资。 4、根据景区财务提供发票,景区2013年购买船桨单价为13.5元/把,2014年购买船桨160把,单价为14元/把,并非网友反映的22.5元/把。 5、天鹅洞景区原属承包经营景区,不符合上级关于风景名胜区管理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多方努力下,去年9月1日正式收回门票专营权和景区经营权。因回收时间不长,管理处对员工管理基本还是沿用原经营公司模式。下阶段,管理处将借鉴周边景区管理办法,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员工队伍管理。 6、建议网友在民意直通车反映问题时尽量规避没有真凭实据的问题,否则容易介入人身攻击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