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瑶上42.43.44号门前违建1000平米左右 | ||||
来 信 人: | 佚名 | 来信日期: | 2015-01-07 | 信件编号: | 201501070918341673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城建大队: 瑶上42 43 44号大门平台前面,与义务小商品城相邻,此处原有一将近1000平方的空闲地,原本义务小商品城建好后,这里可以通路,但是瑶上42 43 44号这三家在这里违规搭建,现在已经违规建好2栋民宅用于出租,谋取暴利,现在用木板先搭木房子,然后在里面用砖头砌筑加盖石棉瓦,在2014年期间违规搭建者屡次搭建,贵大队都没有进行强制拆除,这明显有袒护,包庇的嫌疑,希望贵大队能秉公执法,公平,公开,公正地处理这搭建行为!如果贵大队还不对改违建者采取强拆措施,将向县长信箱,新闻媒体,投诉曝光这违建搭建,圈地行为!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2015-01-1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感谢网友对城市管理的关心。 2015年1月4日我队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瑶上43号,户主张仕信在房屋对面原非法占地违建的木棚内砌墙体,约30平方米,我队当即向该户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宁建(2015)停字第00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宁建(2015)责字第002号〕的执法文书。并组织负责该片的工作人员依法拆除违建的墙体,在拆除过程中,该户户主张仕信恳求自行拆除,在我队工作人员的督促下该户已将墙体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