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符合二胎条件吗? | ||||
来 信 人: | 想生第二胎 | 来信日期: | 2014-12-20 | 信件编号: | 201412201047273782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是82年出生的,属于独生女儿,后来父母抱养了一个弟弟,我现在和老公生了一个女儿,现在可以生二胎吗?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计生局 处理时间:2015-01-1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你是否是独生子女还需要具备: 1、你父母1982年生育你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名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 2、收养的以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界,在此前收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收养证明,在此之后收养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