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城郊乡旧墩村石口岭顶文香厂排污的问题反馈 | ||||
来 信 人: | 陈美丽 | 来信日期: | 2014-12-16 | 信件编号: | 201412160241557851 |
信件内容: | 宁化县环保局:在省道307,宁化到清流路段旧墩村石口岭坡顶200米处有一文香厂;白天、黑夜肆无忌惮的排放烟尘、粉尘;没有任何环保设置,对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责成工厂合规生产,完善排污设置,还周边村民一个清山绿水,留住绿色农村!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环保局 处理时间:2014-12-22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经查,反映的情况属实,我局已责任该厂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