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乱收费 | ||||
来 信 人: | 宁化农民 | 来信日期: | 2014-11-26 | 信件编号: | 201411260801092136 |
信件内容: | 请问县政府,收取农村医疗保险费同时,为什么要强制收取每人10元的保险费,交保险应该是自愿,不能强制,不要小看10元钱,全县36万多人口,保险金就有360多万,这是否在加重农民·负担还是减轻农民负担,敬请县政府给以全县农民答复、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人社局 处理时间:2014-12-04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2015年度城乡居民缴费时间: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止。缴费标准为450元/人.年,其中财政配套补助360元,个人缴费90元。请广大群众及时到各乡镇村(居)委会参保缴费。90元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另10元属于商业医疗保险费,都是自愿的,惠及民生的。根据宁政办[2014]94号文精神,凡参加社会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作为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期为1年,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付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补偿,这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有效补充。(医保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