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举报重大贪污:城郊乡茶湖江村前书记陈良栋和主任涂修波贪污村财100多万 | ||||
来 信 人: | 陈氏 | 来信日期: | 2014-11-17 | 信件编号: | 201411170905577663 |
信件内容: | 尊敬领导您好。早在2012年就有茶湖江村民向你们反映城郊乡茶湖江村前书记陈良栋和主任涂修波贪污村财100多万问题.你们做出以下答复:
信件编号: 409951320558 信件类型: 反映问题
信件标题: 反映城郊乡茶湖江村村财1OO多万被贪污问题
来信人姓名: 城郊乡茶湖江村民 来信时间: 2012-7-30 21:55:26
来信内容: *来信内容未显示*
回信时间: 2012-8-17 10:43:09
回信内容: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经城郊乡召集有关单位调查,茶湖江村2009至2011年村财收入为99.21万元,其中:修永宁高速村抽20%共收入63万元(帐上反映收入68万元包含了尚未付给官塘组的5万元,该村已于2012年7月付给官塘组);林价款(与宁化国有林场联营林地使用费等收入)24.02万元;电站分红收入4.28万元;其他收入7.91万元。
城郊乡茶湖江村2009至2011年村财支出为92.71万元,其中:会议费10.94万元;伙食费24.81万元;道路建设支出56.96万元,即2011年因高速公路建设修建便道及改路支出26.72万元;2010年茶湖江大桥下便道修建、官塘新拉电线等支出7.1万元;2009年上村修建通组路等支出3.81万元;红色旅游线(307线)水冲沙压等支出19.33万元,未另设置列支科目归入到道路建设支出科目中。
2007年涂修波受党内警告处分一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县选举工作要求,不影响其作为本届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竞选。
好我们就按你们答复为准。那2009年一2011年宁化县城郊乡茶湖江村村财收入90多万,这三年间茶湖江村干部将其全部花完,为此村民曾将此事反应在宁化政府门户网的领导信箱.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特意向网民做出了答复,在其网上答复中有以下两点弄虚作假.
其一红色旅游线(3O7线)水冲沙压支出19.33万元,我们都知道水冲沙压的钱是由高速办专款专用不需村财支付,希望纪检部门给以落实是由哪些村民领了这些钱,花名册在哪?
其二答复中提到道路修建支出即2011年因高速公路建没修建便道及改路支出26.72万元,我们也知道高速便道的修建也是专款专用不需村财支付,就算要村财政支出,上级政府有规定超过3万及以上的工程都要通过召开两委会决定后采取公开招标模式来给何人做。如果有通过两委会议决定就有会议记录,有招标就有合同。希望纪检部门能调查落实是否有通过以上程序来决定。还有就是具体修了哪一段路(名称),通过什么方式招标,何人承建,承建合同及验收单在哪处?何人验收?
其三就是上面讲到2009年上村修建通组路等支出3.81万元;但是我们村民知道(2004一2007年茶湖江曾有位挂村第一书记何开亮,已将村中的所有便道都修建好了)那这钱又何处去了?是不是很值得深究?
早在2012年下半年贴出村财支出栏只写的是道路建设支出56.96万元,而现在就七拼八凑巧夺名目写到2011年因高速公路建设修建便道及改路支出26.72万元;2010年茶湖江大桥下便道修建、官塘新拉电线等支出7.1万元;2009年上村修建通组路等支出3.81万元;红色旅游线(307线)水冲沙压等支出19.33万元。这些都是城郊乡召集有关单位调查给出的结果。据我们村民上面这些都有专款专用。那城郊乡政府某些人是不是帮忙弄虚作假???那说明这56.96万元什么事都没做,那这些钱究竟往何处去了???希望领导们能给我们茶湖江村村民一个满意的说法。还有就是会议费10.94万元;伙食费24.81万元;正常会议·伙食需要这么多吗?是不是给茶湖江村前书记陈良栋和主任涂修家里死人拿去埋人了,还是整天在城里面吃喝嫖赌???
还有就是上面没提到的2010年村主任涂修波个人在没有通过任何会议和招标的手续,就以他弟弟的名义承包了官家一组和二组的饮水工程。当时这个工程工程师报价3万元就可以修好。但是到最后花了工程师报价3倍多10万多元才修好,你们说这里面是不是藏着很大的问题?上面有讲到上级政府有规定超过3万及以上的工程都要通过召开两委会决定后采取公开招标模式来给何人做。那像这种违法违纪行为是不是你们上级部门应该调查落实及处理???
各位领导为什么茶湖江村民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像你们反映城郊乡茶湖江村前书记陈良栋和主任涂修波贪污村财100多万问题?那肯定是有其事,没有的话我们村民也不会无中生有没事找事。我们是为了我们全体茶湖江村民的利益不受到损失,而再次像你们举报。希望给位领导认真调查处理,最终能给我们全体茶湖江村村民一个满意的说法。谢谢。
茶湖江村村民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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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郊镇 处理时间:2014-12-11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于2012年做出了答复,经过进一步调查,现就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为保证资金安全,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高指)确有要求茶湖江村委开设专用账户,用于修建高速所有资金往来,该专户的各类收支均属于村财务收支的一部分。红色旅游线(307线)水冲沙压支出19.33万元主要补偿给了茶湖江村官塘组、七组、八组村民,具体花名册已入账。 2、高速公路建设的各项开支虽是专款专用,但也是村级财务收支的一部分。高速公路部分便道及改道工程是原村书记陈XX在任期间修建,该人已于2012年8月被给予党纪处分。 3、2009年修建了上村连接307线约100余米的通组道路,经验收后交付使用,支出3.81万元。 4、茶湖江官家安全饮水工程预算199574.29元,2010年11月6日,茶湖江村委会将官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施工中的水源点取水口工程、管线铺设工程、水池工程发包建设,并签订了《茶湖江村2010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施工合同》,茶湖江村按上级拨款支付工程款,不足资金由该村自筹解决。2011年底工程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总造价177562.63元,其中价值62387.84元的饮水工程管道和一体化净水器由城郊乡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土建工程造价十万余元。目前,城郊乡纪委针对涂修波身为茶湖江村委会主任,未经公开招标发包官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问题,已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