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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请教育局回答三问题
来 信 人: 咨询者 来信日期: 2014-11-01 信件编号: 201411010832406755
信件内容:

我校在教师职称晋级工作中,在年度考核计分时,优秀计2分,合格计0分,许多老师认为不合理,可学校说是教育局规定的,因此请教育局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1、请问局里是否有这样的硬性规定?

2、如果真规定这样计分,我认为这不合理,一是合格0分就等于否定了一年来所有的工作,不合格的怎么计呢,如果我在任期内曾经有过一年不合格,那这年怎么计分,是否永远不得晋级啊;二是为什么有的学校可以不这样计分,他们的合格计1分。

3、如果这样计分不合理,请问能否此次将错就错下回再改啊,这会伤害一些老师的利益和感情的,职称晋级n年等一回,过了这村可不知下店啊。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教育局
处理时间:2014-11-05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指导意见(试行)》(宁教〔2009〕118号)第八条“岗位竞聘量化考评基本标准”第(3)点“年度考核奖”为“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每年2分”,此点并未规定年度考核合格的量分基本标准;第九条“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求“各校应设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本校岗位等级设置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实施方案(含《岗位竞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在本校公示5个工作日,让每一位教职工知晓,并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宁教〔2009〕118号文件为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各校可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或修改实施方案,并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对职称评聘有疑问的教师,请直接咨询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986821293。(县教育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