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教师中已评未聘人员出路在哪里 | ||||
来 信 人: | 教师 | 来信日期: | 2014-10-22 | 信件编号: | 201410220933289200 |
信件内容: | 按理说职称是一个教师的能力和水平的具体体现,达到这个水平就应该享受到相应的待遇而获得相应的报酬,完全按照结构比例硬性规定一个单位或学校设置什么岗位职数,科学吗?合理吗?名为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竞争意识,实为给单位制造矛盾,势必会带来不和谐、不团结的局面。高级教师退休空出职数才可由未聘教师竞聘补缺(这也叫竞聘上岗?)。现在在岗的高级教师大多在40―50几岁之间,而已评上高级待聘教师也大多在40岁左右,这意味着很多教师不论如何努力直至退休都无法聘上高级职称,而已聘为高级教师的不论成绩如何都可以终生领取高级职称工资,那些到年龄切线的校级副校级领导,班都不要上占着高级职数,为什么不腾出来?这已经失去了职称制度中竞聘上岗的激励效果,大大打击了教师们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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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教育局 处理时间:2014-10-2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是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文件执行的。自2009年教师职称岗位设置以来,我县为解决教师职称聘任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上级文件下发核定的职称职数外,还出台了对临近三年退休老教师以及省市学科带头人、省市劳动模范、省市教坛新秀等优秀教师在职称聘任上不占职数的优惠政策。在2013年实施职称改革试点工作后,不仅增加中高级岗位职数比例,而且对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不占核准岗位数直接聘任,极大地缓解了大多数学校教师职称评聘的矛盾,大多数教师受益。当然,职称改革有岗位职数的要求,不是所有人都能评聘上中高级职称岗位,而目前,也有部分缺编农村校的中高级岗位职数存在聘不满的现象。据统计,职称改革试点后,我县1007人受益被聘(其中不占岗位职数438人受益被聘),作为财力困难的我县已作出相当大的努力。学校所有教师都应根据学校分工和各自岗位进行工作,但有极个别教师,因其年龄大、临近退休、身体不好等原因,学校安排工作时会给予适当考虑,但不存在不工作而占着高级职数的现象。(人事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