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坚决反对木制品加工厂引进茶湖江村 | ||||
来 信 人: | 茶湖江村民 | 来信日期: | 2014-03-03 | 信件编号: | 201403030302074999 |
信件内容: | 我是茶湖江村的农民,最近村干部在做村民工作,说有家木制品加工厂要在我村办厂,不仅我坚决反对,绝大多数村民都不同意。因为这厂一旦引进,将给我村民带来巨大危害:一、木制品的原材料依赖的是木头,该厂老板想在我村办厂的良苦用心无非是看重了我村的大好青山,而后以茶湖江为中心,进而吃掉周边几个村(瓦庄、雷陑、社下、社背)的木头。二、作为木制品加工厂,他们只会为了追求企业利润,所以将不择手段、费尽心机想占有我村的森林资源,因为东、南、北片都有木制品加工厂了(东、南、北片的森林资源听说严重破坏),唯独西片还没有,因此,他们只考虑眼前利益,势在必得的目的是看中山上的木头。三、此厂一开办,必然引发乱砍滥伐,森林资源将造到毁灭性破坏,进而导致水土流失,资源匮乏等社会问题,更严重是由于木材的争执等民生问题或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四、木制品加工厂给周边村民将带来不可预计的环境污染,包括木制品的排污问题,噪音、空气污染等等问题,这些,木制品厂一定不会给我村民负责,最终受苦的是我们的子孙后代。 因此,我将呼吁我们西片村的兄弟姐妹们联合起来,共同反对木制品加工厂的进入,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同时也是响应习主席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肖书记、杨县长能在淮土、石壁做出“封山育林、保护水源地”的英明决策,我相信你们也不会置与禾口相邻的茶湖江村的山林面临被毁而不顾的,所以恳请上级领导给予重视并坚决制止!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林业局 处理时间:2014-03-05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宁化县林业局答复: 一、县林业局未收到要求在城郊乡茶湖江村申办木制品加工厂的申请。 二、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全县木材加工企业促进产业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13〕60号),在海西(宁化)林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该园区位于县城北部的连屋村与中山村交界处)外,不再审批木制品加工厂。 感谢网民对森林保护工作的关心,欢迎网民继续对森林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宁化县林业局林政股电话:6822335。 宁化县林业局 2014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