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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下路口,一幢红砖民房,已拆迁两年,怎还没拆除,当时承诺不是去年10月就要拆除吗,现一年过去了,还在那。本就占道,加上又把猪肉摊摆到路面上卖。早上上班和下班时,那一半的路,就全给占了,严重影响交通。
拆迁完的房子,租给别人开店并占道卖猪肉。不知这租金是谁收去了。是政府收了,还是原来的主人?
待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