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个人擅自出卖集体林木,是否合法 | ||||
来 信 人: | 振斌公 | 来信日期: | 2014-09-29 | 信件编号: | 201409290438581416 |
信件内容: | 张家地在大规模砍伐树木未经村民同意,个别人做主和林业局拿去出卖这是否合法,是否有侵害村民利益、、、、?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林业局 处理时间:2014-10-10 处理状态: 处理中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林业局 处理时间:2014-10-14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振斌公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监督。对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答复如下: 1、石壁林业站根据《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14-2016年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的通知》(宁林〔2014〕80号)精神,今年上半年规划上报了镇林场、邓坊村、张家地村的生物防火林带木材采伐规划,经批准后于6月进行木材采伐的设计办证,7月进行实施建设。其中:张家地村2014年上报省林业厅批准小班16个,防火林带总长约6.5公里,2015年规划5个小班,防火林带总长约4公里。 2、张家地村山场已划分到各组,今年实施建设的山场为一、四、五组的山场,在防火林带建设尚未实施之前,该村委会在征得三个组90%的村民同意后才上报当地林业站规划施工,防火林带内砍伐的林木由各组派人检量,所产生的木材款由各组结算统一收取平均分配。 综上,张家地村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清理木材事先有征得三个组绝大部分村民同意,并依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所产生利益由该三个组村民共同所有,并非由个别人作主和林业局拿去出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