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危房(碾米房)迁址建设问题 | ||||
来 信 人: | 黄佐才 | 来信日期: | 2014-08-25 | 信件编号: | 201408250736248530 |
信件内容: | 尊敬 的乡领导,关于碾米房无法重建一来,现恳请上级批准在自家地盖一间大米加工用房。毕竟这也是一件为民办实事之一吗!由于迫在眉睫,每当刮大风下大雨就当心屋顶是否会塌落,望上级领导尽快核实、批准!!!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郊镇 处理时间:2014-08-2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黄佐才同志,您好。瓦庄长滩属城市规划区内,一切建设要符合城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 经查,你家大米加工厂属家庭作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府不予以择地审批,应自家腾出房间作为加工点,如你想申请大米加工企业,就应向有关单位申请项目审批,并迁至工业园区。 |